上海团提交代表团建议:多管齐下加强民用无人机管理

查看: 日期:2023-03-08 【字体:

       特派记者 王海燕

  消防救援、电力巡检、农林植保、地理测绘、影视航拍……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无人机技术的深度融合,无人机在不同场景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无人机产业也在不断蓬勃发展。但由于目前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管手段等方面的缺失,近年来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安全。

  今年两会,上海团全体代表提交一份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管理的代表团建议:从法律规制、产业规划、技术标准、监管机制、社会共治等多方面加强无人机行业领域监管。

  无人机黑飞不能无人管

  当前,我国无人机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无论是消费级无人机,还是工业级无人机,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

  不过,近年来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航空安全。上海代表团指出,国家尚未出台无人机管理的专门性法律法规,目前无人机参照通用航空进行管理,对空域分类管理、飞行准入监管、飞行安全管控、操控资质认定、反制处置系统等具体问题均未作出明确规定。

  上海代表团调研发现,在准入标准方面,由于缺乏产业标准的规范约束,民用无人机研制单位众多,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飞控系统、电子元器件等软硬件越来越“平民化”,各种改装、自组装无人机逐渐泛滥,正“飞入寻常百姓家”。在应用标准方面,由于对空域申报、经营资质、飞行实施、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缺乏严格的标准规范,无人机应用场景安全事故频发。

  立法建立综合监管机制

  上海代表团认为,对于无人机行业领域的监管,应从法律规制、标准制定、智能管理、社会共治等多维度发力,既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又要保护合法合规飞行行为,既要制约“野蛮生长”,又要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此,上海代表团建议国家尽快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建立无人机综合监管机制,为无人机监管提供法律遵循,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及技术标准,在国家层面制定促进无人机制造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无人机系统分类及分级》相关标准制订,尽快构建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的民用无人机标准体系,统一制定监管标准并完善配套措施。

  无人机的管理包括设备、空域、操作员、应用场景等,涉及领域繁多。在实践中因牵头主管部门不明确,存在着管辖交叉、职责不清的情形。对此,上海代表团建议,打破行政部门和厂商壁垒,建立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一体化满足空域划设、飞行审批、航机监控、违规取证、信息发布等管理和用户服务功能,通过数字化手段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实现军队、民航、公安共享管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