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查看: 日期:2021-12-14 【字体: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

   《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214

  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0年)

  通用机场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基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航局关于促进通用机场有序发展的意见》(发改基础〔20181164号)和省政府工作要求,为统筹好通用机场发展与安全,促进通用机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通达情况,以及通用航空的需求范围和需求条件,制订《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0年)》。

  一、规划基础

  (一)发展现状。2017年以来,有关市按照《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有序推进通用机场建设,截至20216月底,我省通用机场投产项目已到达10个。其中A类通用机场5个,对公众开放,主要服务短途运输、空中游览等,分别为石家庄栾城、承德围场、承德平泉、沧州中捷、保定江城通用机场;B类通用机场5个,不对公众开放,主要开展工农林生产、自用飞行、飞行培训、应急救援等活动,分别为沧州黄骅、唐山迁安五重安、承德小寺沟、张家口赤城镇宁堡、邢台平乡等通用机场。邢台威县通用机场正在推进建设,张家口尚义、邯郸邱县石家庄行唐、保定阜平等一批通用机场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体看,我省通用机场有了一定规模,支撑通用航空发展有了一定基础,依托石家庄国家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张家口通用航空产业园等,已初步具备通用航空产业整机及零部件制造、运营、维护和服务发展基础。与此同时,我省通用航空产业规模小,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尚未形成,通用机场运营服务薄弱,与推进通用机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障我省通用航空产业加快发展壮大的需求仍有差距。

  (二)形势需求。未来一段时期,科学有序推进通用航空发展面临新的形势。一是国家鼓励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十三五时期以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促进通用机场发展,随着人们对高品质生活追求以及特种行业需求增长,通用机场具有加快建设的趋势,但项目审批要求和层级仍然较高,审批周期较长;二是我省区位特殊,空域资源受限,对通用航空安全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交通条件相对发达,以北京为中心放射状路网结构基本形成,县县通高速、市市通高铁,平原地区群众出行较为便捷,山区、坝上部分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统筹发展,需要完善燕山-太行山山区和张承坝上地区交通基础设施,通用航空发展面临新的需求,通用机场规划布局需进一步优化;四是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对装备制造、新材料、维修托管、飞行培训、航空旅游、金融保险等通用航空全产业链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五是推进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需要发展通航航空+”等新业态新模式,引领通用航空消费和释放市场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完善公共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延伸产业链条、加速产业聚集、适应新兴消费需求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规划布局功能完善、覆盖广泛、军民融合、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河北通用机场网络,完善便捷高效、安全运行的现代化机场体系,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二)布局原则

  科学布局、有效衔接。遵循通用航空发展规律,根据区域发展实际、服务需求和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及运输机场有效服务范围,科学布局通用机场。注重与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等相衔接。

  统筹协调、量力而行。统筹通用航空与运输航空协调发展,统筹军民融合发展,支持支线机场兼顾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保障。结合通用机场的功能定位和实施条件,充分论证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可持续性,避免过度超前,防止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用机场建设运营。

  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结合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运输机场服务范围,优先满足交通不便地区和偏远地区短途运输、通航产业发展、消费类通航市场、工农林生产以及应急救援等需求,有计划、分步骤建设通用机场。

  节约集约、安全绿色。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支持相邻地区共建共用通用机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通航飞行的持续安全和通航机场的高效运行,树立绿色集约发展理念,控制和降低噪声、污水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发展目标。2030年,形成以A类通用机场为主体、B类通用机场为补充,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通用机场体系,全省通用机场达到23个。其中,到2025年全省通用机场基本覆盖交通不便地区、大型农场、重点林区、粮食主产区等,全省通用机场达到14个。

  三、规划布局

  充分利用运输机场发展通用航空服务。石家庄、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唐山、邯郸、邢台、沧州等既有和规划新建运输机场,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兼顾通用航空保障服务功能。

  依据服务需求和功能定位,适度布局通用机场。通用机场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规划建设情况开展阶段性评估,适时进行规划调整。

  (一)布局重点

  1.2030年前高铁不能覆盖的偏远地区;

  2.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太行红河谷文化旅游经济带、省级以上各类自然保护区周边、重点通用航空综合产业示范区,5A4A级重点旅游景区;

  3.特定行业、高端公务出行、农林飞行作业区、应急救援等飞行需求。

  (二)布局方案

  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运输机场规划布局和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的通达情况,统筹考虑通用航空需求范围和需求条件,按照改善交通不便地区出行条件,满足重点景区旅游发展,提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打造通用航空特色产业集群的要求,全省规划布局东部沿海、环京津及雄安新区、西部北部、中南部四个通用机场群。

  东部沿海通用机场群重点布局唐山迁安五重安、沧州中捷、沧州黄骅等通用机场,充分利用北京关键技术研发优势,强化与中航工业、中国航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吸引科技成果来冀转化,形成以飞行器制造维修、大型客机改装货机、飞机拆解、教育培训、近海观光为主体的特色产业集群。与天津滨海、塘沽等通用机场协调联动,共同完善海上救援体系。

  环京津及雄安新区机场群重点布局廊坊三河、张家口怀来、张家口赤城镇宁堡、承德丰宁等通用机场,主要聚焦通用航空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与北京密云、八达岭等通用机场协调联动,发展公务航空、医疗救护、航空体育、体验飞行、维修托管等,满足个性化、高效率出行,以及通用航空俱乐部、通用航空爱好者协会等社会团体发展需求,共同打造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端个性化消费集群。

  西部北部通用机场群重点布局承德围场、承德平泉、承德小寺沟、张家口张北、张家口尚义、保定阜平、邯郸武安等通用机场,提升地面交通不便山区交通基础设施水平,主要承担短途运输服务功能,保障燕山-太行山山区、坝上地区群众出行,服务旅游资源开发,增强森林防火、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能力。

  中南部通用机场群重点布局石家庄栾城、石家庄行唐、保定江城、衡水饶阳(或沧州肃宁)、邢台平乡、邢台威县、邯郸魏县、邯郸邱县、辛集等通用机场,主要服务通用航空产业发展,重点发挥石家庄作为首批国家通航产业综合示范区的作用,引导通航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群化方向发展,打造以石家庄为中心的通用航空整机制造及组装、关键零部件及航材研发生产、通用航空服务的全链条通航产业基地。

  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方案(2030年)

既有通用机场

规划新建通用机场

A类通用机场

B类通用机场

A类通用机场

东部沿海群

沧州中捷

唐山迁安五重安(直升机场)

沧州黄骅

环京津及雄安新区群

张家口赤城镇宁堡

廊坊三河

张家口怀来

承德丰宁

西部北部群

承德平泉(军民合用)

承德围场

承德小寺沟(直升机场)

张家口张北

张家口尚义

保定阜平

邯郸武安

中南部群

保定江城

石家庄栾城

邢台平乡

石家庄行唐

衡水饶阳(或沧州肃宁)

邢台威县

邯郸魏县

邯郸邱县

辛集

  注:1.布局方案新增通用机场主要对A类通用机场进行布局规划。

    2.布局方案新增通用机场不包括直升机场、军用机场。直升机场据需设置,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军用机场开展通用航空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近期实施

  重点推进邢台威县、邯郸魏县、张家口张北、辛集通用机场建设。有序开展张家口尚义、邯郸邱县、石家庄行唐、保定阜平等通用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具备条件后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组织规划实施,督导各市、相关县(市、区)落实规划任务。省有关部门做好用地、规划、环评、安全质量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各市、相关县(市、区)政府做好通用机场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保护机场净空环境,做好远期项目选址研究和规划保护,合理预留建设空间。

  (二)严格规划管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严格按照本规划实施,未列入本规划的项目,不得列入全省五年民航发展专项规划,不得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监管,严格项目立项和报建手续管理,防止违规占地、防止未批先建、防止盲目发展。通用机场已获批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功能定位和建设标准。本规划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中期评估情况,报经省政府同意后进行调整。对于推进不力、项目进展缓慢的市,不支持综合交通项目列入省级及以上相关规划。

  (三)落实建设任务。各市要加强统筹,将规划通用机场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处理好通用机场与城市发展关系,统筹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布局。通用机场项目应以社会资本投资为主,相关县(市、区)政府要鼓励引导并履行好属地责任,做好项目选址、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适宜的建设、运营、管理方式落实建设任务。项目建设中应严格遵守军地协议,刚性贯彻国防要求。

  (四)加强空域保障。加强与军方、民航部门沟通,在保证国防需要的前提下,统筹谋划利用全省低空空域资源,统筹推进全省通用机场空域审批,确保通用机场建设符合空域使用要求;充分利用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协调委员会协调机制,提升空域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科学布局、规范设置低空飞行服务站、运维中心等通航配套设施,为通用航空提供空中交通管制、告警、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等服务。

  (五)严格环境保护。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机场选址要与城市距离适中,控制噪声污染;严格依据机场功能定位和需求确定建设规模,鼓励相关产业聚集发展,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建设边界,禁止违规占地。通用机场建设要与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相结合,加强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做好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工程建设;严格落实环保、节能标准,同步建设相关设施,积极应用新技术。

  附件河北省通用机场布局规划(2021—2030年)示意图